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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和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企业数字化水平,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33号)和《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规划(2018-2022年)》(鲁政字〔2018〕247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和区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1、帮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所属辖区内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提升政府精准施策和精准服务能力。

2、帮助各行业找准当前急需突破的关键共性问题,树立行业内不同阶段的标杆企业。

3、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自身两化融合总体发展现状,明确两化融合发展重点和定量目标,提高精准决策水平。

二、评估对象

全省新材料、水泥、汽车、农机、家电、工程机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22个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三、评估依据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和《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四、工作安排

1、确定参评企业数量。各市在上年参与评估的企业基础上,确定今年参评企业范围,企业数量不少于规模以上企业的20%。各市工信局负责本辖区内两化融合评估的通知、指导、督促、审核等工作。

2、组织企业开展评估。通过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工作。企业登录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已注册填报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具体评估时间为:5月20日-9月30日。企业提交的问卷,先由县(市、区)工信局进行审核,市工信局复审后再进行上报。 

3、数据处理分析。我厅委托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对企业填报提交的问卷进行筛选、数据处理、建模分析,编写《2020年山东省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

4、区域评估报告。我厅委托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按照《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企业数据、统计年鉴数据和各市提报信息等编写《2020年山东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根据统一安排,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企业评估工作。

2、各市、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把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情况作为指导企业上云上平台、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有重点、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加强企业对评估标准的理解,提高评估质量,各县(市、区)可委托省两化融合评测中心开展两化融合评估标准专题培训。

3、各有关企业要成立由首席信息官或信息主管牵头的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标准要求,收集相关信息,确保评估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的实际水平,为企业制定两化融合发展规划提供有效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锟 刘妤

联系电话:0531-68621605、15615743037   

电子信箱:sdslhrh@126.com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8日